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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标签 ‘电信’

电信广电争斗难休

2007年4月18日

灯少连续几篇blog披露了关于四月份地方广电一份内部文件:即要求广电总局收紧对目前电信运营商所经营的IPTV业务管理,其中,有代表性的就是发展比较好的上海电信和哈尔滨网通两块,IPTV上广电和电信的矛盾再次白热化。

据悉,地方广电的思路主要包括三点:IPTV就是IPTV,不能包括广播(直播)电视。这样IPTV就不具备数字电视的可替代性;点播内容须经审批,把IPTV里的点播内容等同于原先的宾馆VOD运营商来管理;经营主体要明确,比如文广出面经营,运营商不能签用户。

如果按照地方广电的这个思路,上海和哈尔滨的IPTV模式基本就被彻底推翻了。一年多时间试点尝试的IPTV进展也就一下子被推回到了原点。

之前,我一直觉得,广电和电信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来解决目前在IPTV和手机电视上的争议。目前来看,双方短期合作的可能性太小了,而这种强势的“对决式”互相拆台可能还要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,一年或者是更长,如果不能通过政策方式解决这种内斗,对IPTV和手机电视业务的推广无疑是破坏性的打击。

目前广电和电信的最大分歧就是:由谁来主导整个产业链?简单讲包括两点:一点是内容推送的决定权,另外一点就是用户资源。现在看,电信在这方面拥有更大的实力,除了发展用户的经验,电信遍布各地的营销机构也是天然的优势。但是,广电的坚决让这场争斗不断的达到“高潮”,广电的一位官员最近跟我说:广电在这方面绝对不会让步。

事实上,在今年CCBN上传出来的消息也印证了广电的这个思路。今年除了全国范围内强行推动数字电视的播出之外,广电总局还下发了加速有线电视网络双向改造的文件。要求各地广电尽快实现有线网络的双向传输问题。

解决了双向传输,广电网才具备与电信网竞争的筹码,同时也具备了让电信网后院起火的能力,广电网传输数据的带宽优势是比较明显的,这点在手机电视业务上表现的最为明显,尽管运营商通过MBMS解决了移动网的组播功能,但只是权益之计,目前的带宽远远不能满足用户对流媒体观看的需要。

考虑到国内电信业依然垄断的现状:南北电信分拆基本没有打破对固话的天然垄断;扶持联通也基本没有起到抗衡移动的作用。而包括WiMax及VOIP等在内的新技术和应用由于属于电信系统内的“衍生品”,并且具有很大冲击性,因此短期不可能实行。

在这种僵持不下的局面下,引入广电,打破各自的垄断局面,降低资费水平,尽快激活IPTV及手机电视等业务倒是个不错的选择,老百姓将成为实质的受益者。

钻研电信 , ,

别在新闻上烂用你的资深

2007年3月2日

我自己做IT新闻有八年了,最近这一两年也根据自己的兴趣着力在加强某些特别领域的研究,比如对于电信业的研究,包括技术、产业、企业、业务及行业政策的思考。另外,还包括最近半年比较感兴趣的Web2.0领域,对于电信业属于维系了相当一段时间的学习,对于一些内容,也有不少自己的看法和观点,而对于Web2.0纯粹是学习阶段。

我给我这篇东西命名为“别在新闻上烂用你的资深”不是以老卖老,而是确实最近注意到了这种现象--“在新闻处理上很容易不自觉的烂用着这种资深,不自觉间,实际上你已经偏颇的强奸了读者的权利!”,当你在某个领域报道越长,认识越资深的时候,这个问题就可能很严重。

事实上,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,我一直强迫性的让自己保持一个好的心态和新闻处理原则。

首先,一定要非常谦虚,这样才不至于你认为别的什么都一无是处,这样才能保证一个良好新闻人的心态,才能避免你不随便丢掉什么,而在不自觉间,你已经扔掉了非常宝贵的内容,比如行业专家,分析师以及企业内外的行业研究人员,对于一个媒体而言,他们是非常珍贵的资源。保持一个谦虚的学习心态,你所传递出来的才是与人诚交的真实。

其次,在处理新闻的时候,你一定要了解你的用户是谁?你的读者真正关心的是什么?你的读者是否了解这个东西?他们是否有兴趣了解?最可怕的事情是:把内容做成自己“意淫”的低级品,尽管你觉得它非常专业,非常高端,但是它可能只适合你,或者与你类似的一小众用户,它不适合你的大多数的读者,这实际上是你烂用了自己的专业。比如我们讨论电信,经常提到E3G、LTE、R6、IMS,事实上,绝大部分读者并不了解它们。

晚上看了几个门户站的标题,突然想写下这个问题,与大家共勉!

Web2.0思考 ,

一周网摘:解读中国3G政策太难

2007年1月6日